东莞市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东莞应急管理 2025-12-26 10:18


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公布5起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一:举报查处车间生产大量粉尘品

2025815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接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转办,反映东莞市某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车间生产大量粉尘问题。经查,该公司一楼喷粉车间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二: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

20256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寮步镇向西村朝阳巷10五色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焊工存在未持证上岗情形。经查,该企业存在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寮步分局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三: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

2025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横沥镇横沥新围村某五金电子设备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无证上岗作业的情况。经查,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予以立案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横沥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四: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

20253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某有限公司存在无证开展特种作业情形。经查,该公司有一名焊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举报属实。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厚街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五: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478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大朗镇富华中路东莞市大朗店铺违法储存R22R32等型号的制冷剂,涉嫌存在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经核查,该店铺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R22R32等型号的制冷剂),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依法对该店铺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奖励举报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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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编辑 | 朱建婷

审核 | 张钰珊、张晋华

终审 | 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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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东莞市,举报,安全生产,案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局,分局,应急,举报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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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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